• 事项信息
  • 办事流程图
权力事项编号 QT01000
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
行政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主体 政府办
内容

职权编码

QT01000

职权名称

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

子项名称

职权类型

?行政备案□行政服务□行政征用□审核转报□专项资金□内部审批

行使主体

华容区政府办公室

职权依据

【法律】《行政处罚法》(19963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规章】《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199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
第十八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应当上报备案。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关应组织抽查或复查。

受理范围及条件

区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需提交的材料

1.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1)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
2)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或复印件;
3)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目录及材料;
4)当事人的申辩意见;
5)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
6)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应当报送的其他材料。
2.
重大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1)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报告;
2)重大行政强制决定书(副本);
3)作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内部审批表(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材料。

法定期限

即办

承诺期限

即办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职权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备案

责任事项

1.审查责任:申请事项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决定是否受理。
2.
备案责任:保存、登记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备案表。
3.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规章】《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199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
第十八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应当上报备案。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关应组织抽查或复查。
2.
同上。

职责边界

一、责任分工
1.
市级:负责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备案工作。
2.
区级:负责区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备案工作。
二、相关依据
【规章】《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199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
第十八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应当上报备案。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关应组织抽查或复查。

承办机构

华容区政府法制办

咨询方式

0711-3581325 鄂州市华容区政府大楼二楼

监督投诉方式

0711-3581325 鄂州市华容区政府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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