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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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07030112272209QT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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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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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证年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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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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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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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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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备案□行政服务□行政征用√□审核转报□专项资金 □内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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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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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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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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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 3月30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四十六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每年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未经年度注册的,不得继续执业。 ;
第四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证年度注册的材料,由其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注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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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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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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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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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年度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个人总结;
2.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表现年度考核意见;
3.《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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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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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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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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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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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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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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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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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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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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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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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年度注册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责任:审理提交材料。
3.决定责任:作出转报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转报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根据市司法局的审查决定,及时送达。
5.监管责任:对从事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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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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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每年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未经年度注册的,不得继续执业。
1-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由负责执业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于每年3月31日前组织进行。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证年度注册的材料,由其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注册机关。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注册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继续执业条件的,准予办理执业证年度注册。
4.《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检查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拒绝。
5-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认为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资格审核、执业登记管理、执业证年度注册和行政处罚工作中有错误或者不当的,应当及时责令其纠正;对司法行政机关不履行管理职责或者非法干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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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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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分工
1区级:资格审核。 ;
二、相关依据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证年度注册的材料,由其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注册机关。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注册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继续执业条件的,准予办理执业证年度注册。对准予年度注册的,由注册机关在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上加盖年度注册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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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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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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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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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358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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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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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358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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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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